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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消防采取消防旅游模式筑牢景区安全风景线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6-06 14:36:51

随着夏季“旅游季”到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辖区各景点景区人流、车流量激增。为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乌兰察布凉城、卓资、兴和、察右后旗、察右中旗等辖区大队积极探索,创新实施“消防+旅游”模式,筑牢景区安全“风景线”。

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游客消防安全意识。辖区大队紧密结合各旅游景区湖泊、山岳、丛林等自然环境地貌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涉水、登山、用火、自驾等内容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景区内设立消防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语和宣传视频,让游客在游玩的同时,也能轻松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景区员工应急能力。各大队组织景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讲解火灾的危害性、预防火灾的措施、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景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消防员还指导景区员工开展实地演练,模拟火灾场景,让员工亲身体验火灾扑救和逃生的过程。

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支队组织全市检查人员重点对景区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员工是否掌握疏散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民宿、酒店广告牌匾、护窗、防盗网、景区电动摆渡车、员工电动车充电停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大队与景区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大队还指导景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体系,提高景区的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实施“消防+旅游”模式,支队不仅提升了游客和景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还建立了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强与旅游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转载自: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